1月7日早间,深交所向佳创视讯(300264)下发关注函。关注函的关注事项是1月1日佳创视讯发布的《关于公司“VR+广电”业务正式商业化运营的公告》。这份公告称,佳创视讯率先与吉视传媒、陕西广电、山东广电滨州分公司分别在吉林省、陕西省和山东省滨州市实现商业化运营落地,《佳创VR专区》自1月1日正式开始收费。这一信息披露后,佳创视讯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停。
关注函提出,上述信息披露是否属于相关规则规定的应披露事项,如否,要求公司说明披露的目的和动机,是否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以蹭热点、炒作股价的情形,是否利用公告进行宣传和广告。
此外,佳创视讯财报显示,公司2017年和2018年来自VR服务的收入仅分别为6.98万元和4.72万元。佳创视讯披露的公告称,此次“VR+广电”业务实现商业化运营落地并收费不会对2019年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未来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对此关注函要求公司结合收费前VR视频收视情况,2019年度VR业务实现收入及利润情况,目前可提供的VR视频涉及的内容板块及丰富程度,说明对终端客户是否具备足够的吸引力,客观谨慎地预测该业务对公司2020年及未来业绩的影响情况,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佳创视讯本次合作方之一吉视传媒,为佳创视讯2018年第一大客户,也是当年末应收账款第一名,并在多个年度存在款项逾期支付的情形。对此,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前述合作中的广电运营商是否具备履约能力,未来是否存在大额坏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