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海物贸就诉讼结案情况进行了公告。
据悉,本次公告可追溯至4年前的监管处罚。2015年6月13日,上海物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自2015年7月起,上海物贸陆续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寄达的传票等法律文书,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要求上海物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截至2017年6月13日诉讼时效届满日,投资者诉上海物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160件,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596.73万元、美元26.34万元,两者合计超过1700万元人民币。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发现,这160件案件最终有96起案件进行了调解,剩余64其案件进行了判决。
具体来看,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96起案件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并由该院制作了《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被告上海物贸于2017年10月30日之前分别向上述原告一次性支付赔偿款,付款至指定账户;二是,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被告上海物贸负担;三是,双方无其他争议。
截至2017年10月30日,上海物贸已按照《民事调解书》向全部96名原告支付款项共计563.53万元。
照此计算,选择调解的原告,人均获赔5.87万元。
与此同时,仍有64名原告(占比40%)选择了起诉,据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就64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需要指出的是,上海物贸就其中的61起案件(占比达95.31%)上诉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后,经该院二审已做出了终审判决;另外3起案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未受理,上海物贸亦不再上诉,拟遵照一审判决予以执行。
故此,上海物贸应向64名原告赔偿投资损失等共计769.29万元,并承担相应案件受理费。截至2017年11月30日,上海物贸已向其中63名原告支付款项761.12万元。
当时仍有1名原告尚未获得赔付。截至2019年12月25日,上海物贸已完成对第64名原告的赔付事项,支付款项为9.24万元。
照此计算,选择诉讼的原告,人均获赔12.04万元。至此,上述160件案件总体的涉案金额约为1333.9万元。
上海物贸董秘许伟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最后一名原告的赔付刚执行完,该案件并没有特殊之处。
对此,上海物贸表示,公司已于2015年度至2017年度对上述案件的涉案金额计提预计负债总额为1772.58万元。2017年度,公司根据案件判决、调解的执行情况,转回预计负债170.8万元。2019年度,公司根据最终赔付的执行情况,预计转回预计负债267.88万元,具体的利润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一位资深财会人士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就涉诉金额,企业应评估败诉可能并估计相关赔付金额,计提预计负债以及相关费用,这体现了会计计量的谨慎性原则。上海物贸这种情况,就是以前年度估计的赔付金额比实际付出的多,因此根据实际的赔付情况,进行冲回,所以会增加当年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