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亿元投资损失全自己承担!王思聪的“水逆”要结束了?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9-12-26 14:53:1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水逆”了一年的王思聪,似乎想赶在年前,把烦心事统统做个了结。

  12月26日,普思投资发布声明,披露了熊猫互娱投资纠纷处理结果。

  普思投资表示,经过几十轮商谈,普思投资与数十位投资人全部达成协议,所有投资人都得到了赔偿,熊猫互娱近20亿元巨额投资损失全部由普思投资及实控人自己承担。

  启信宝数据显示,普思投资由王思聪担任董事长,后者持股100%,因此普思投资文件中所说的实控人,指向的就是王思聪。

1744658a?Expires=1892959598&OSSAccessKeyId=LTAIcYTsN8IjKgNY&Signature=%2FZTWuoNJLmn7sVQM942%2BG85K7Fg%3D

  普思资本:勿以一次投资失败论英雄,将继续创业

  根据声明,在熊猫互娱创业中,普思投资实控人为熊猫互娱投资者提供了连带担保,导致公司债务牵扯到个人。由于要对所有投资者协商赔偿标准并逐一签订协议,所有没有对单个投资者先行赔付。

  普思投资在声明中表示,几年来普思的投资项目大部分是成功的,普思投资及实控人将继续创业。

fa749298?Expires=1892959599&OSSAccessKeyId=LTAIcYTsN8IjKgNY&Signature=KmB4rhrgdtzGPoqIQW%2BPtUdfpeU%3D

图片来源:普思投资官网

  对于偿还这20亿的途径以及偿还期限,凤凰网科技今日致电求证,普思资本北京办公室表示以声明为准,其它问题不予回应。普思资本上海办公室则表示不知情。

  每经小编注意到,在王思聪被列入限制消费被执行人名单之后,这份声明算是首次承认了王思聪提供“连带担保”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

  此前曾有报道称,熊猫直播投资方之一的钜派投资,旗下有一个名为“钜大秀赢财股权投资基金”的产品,是单一投向熊猫TV的股权投资产品。

  中基协私募基金查询系统显示,钜大秀赢财股权投资私募基金成立于2016年12月,备案于2017年3月,托管人为国信证券。

bc96e194?Expires=1892959599&OSSAccessKeyId=LTAIcYTsN8IjKgNY&Signature=yLCZsnBwrf1aQLcppoFOE/iT/NQ=
a16ed53c?Expires=1892959599&OSSAccessKeyId=LTAIcYTsN8IjKgNY&Signature=jnxFVFUlylTiVkhYQVCmd9WzHaw=

  该产品材料显示,其中与王思聪有关的核心条款写道,“本基金确定转股后,PT公司承诺本基金取得不低于A轮投资人获得的所有权利,并由实际控制人王校长承诺本基金有权要求其回购股权”和“年化12%的回购承诺”。

  报道称,接近钜派投资方面人士表示,该基金当时投资时是由王思聪个人签的担保回购。

  王思聪被解除限制消费令回顾

  11月6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资料显示,王思聪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时间为2019年11月04日,执行标的约为1.51亿元。

  11月9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法院于2019年08月1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曹悦申请执行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因熊猫互娱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王思聪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1月11日下午,北京普思投资有公司发布声明称,近期网络关于普思投资董事长王思聪被列为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报道,是因为熊猫TV直播平台(“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倒闭而引发的投资纠纷。普思投资强调,熊猫互娱只是王思聪个人创业项目,目前普思投资代表王思聪正在全力应对,已有解决方案,“我们完全有能力尽快自己解决问题。”

1a01e19a?Expires=1892959599&OSSAccessKeyId=LTAIcYTsN8IjKgNY&Signature=cG5dVAFlLIdiCZHaxS69QC0HvtQ=

  11月19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发布限制消费令。

  11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通报查封王思聪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

  12月10日,因股权纠纷,王思聪名下2200万元资产被上海宝山法院冻结。

  12月24日,王思聪涉及执行标1.5亿余元的案件和解,王思聪履行和解协议第一笔款项5000万元。北京二中院解除对王思聪采取的执行措施。

  12月24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撤销对王思聪的三条限制消费令。

  12月25日,南都记者查询中国执行信息网发现,王思聪还有1张限制消费令在身,来自北京二中院。

  12月26日,普思投资发布公告称已经与数十位投资人全部达成协议,所有投资人都得到了赔偿,熊猫互娱近20亿元巨额投资损失全部由普思投资及实控人自己承担。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