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推行事业合伙人制度 内生动力促进企业提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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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5 1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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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网 作者:刘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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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公布股权激励方案、拟向珠海航空城转让控股权系列公告后,12月22日,宝鹰股份公布在企业内部推行事业合伙人机制,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迎来实质进展。


  对此,宝鹰股份副总经理古朴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宝鹰股份深耕建筑装饰领域已有26年,形成了一支经验丰富、业务优良的管理团队。推行事业合伙人机制,有利于促进企业形成竞相激发潜能、创造价值的组织生态,发挥团队的价值互补、能量聚集、资源整合、自动协同的作用。”


  拟构建价值共享机制


  实际上,宝鹰股份此次事业合伙人机制的正式推行,是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推进。据该公司于今年11月公告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显示,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8445万份,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3%,首次授予7145万份。


  引人注意的是,宝鹰股份就上述激励措施拟定了相应的行权要求。据其考核机制要求,以2019年为基数,2020年、2021年、2022年公司营收增长率或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5%、25%和35%,首批事业合伙人需要达成以上业绩增长目标,才可以参与利益分配。


  古朴表示:“公司首批83名事业合伙人主要分布在公司的核心经营管理层面,完成‘经理人’向‘合伙人’转变后,他们将以自身业绩为基础,依据业务份额享有利润分配权,依据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享有公司股权。从而深度参与到公司的经营决策和利益分配中,承担起公司的长期成长责任。”


  正处国资入主关键期


  值得注意的是,宝鹰股份此番推行事业合伙人机制正处于珠海国资入主的关键时期,在这一特殊背景下的举动备受市场关注。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宝鹰股份曾在12月1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古少明及一致行动股东宝贤投资与珠海航空城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拟合计转让公司22.00%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5.77元。此外,古少明承诺拟将剩余持有的4.57%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予珠海航空城行使,该转让若实施完成,珠海航空城将成为宝鹰股份控股股东,公司实控人将变更为珠海市国资委。


  对于为何在这特殊时期推进股权激励计划,古朴表示:“在当前拟引入国资控股企业的背景下,宝鹰股份进一步改善经营管理模式,确保优质核心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充分激发团队活力,其最终目的是通过资本和机制的双向作用,来实现公司的逐步提质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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