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融时代二三事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9-12-21 18:38:12
  • 3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王雅洁

  12月21日,国务院国资委原主任李荣融逝世,享年75岁。


  一名国资人士闻悉后,给出的评价是:“他是国企市场化改革的坚定支持者,按规律办企业。”


  “极具风险性。”


  这是李荣融抗下中国式国有资产监管重担之初,自己写下的一句话。


  在他担任国务院国资委主任之前,中国尚无监管庞大国有资产的专门机构,制度上的重大缺陷,扼住了国企改革的咽喉。


  更早之前,超过200万户国有和集体企业,职工人数达到1.1亿人的国企改革议题,已经让诸多改革人士付出了巨大的心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巨量的国有资产改革,再次成为绕不过去的挑战。


  必须要破。


  转折出现在2003年。


  在这一年的4月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正式挂牌。


  不到一月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问世。


  这,便是载入国资国企改革历史的“三定方案”。


  李荣融,则是国资委的首任掌门人,从此以后,他的工作内容,与国资委承接的原国家经贸委、中央企业工委、劳动合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国有资产出资人和监督管理职能,牢牢绑定在一起。


  身为一家全新机构,同时作为国务院重要的特设机构,国资委的构造并非易事。法律法规依据的尚未完善,便是一例。


  从1993年起,八届、九届、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制定过国有资产法并列入当届的立法规划,为国有资产法的起草铺过路。


  不过,由于条件所限,直到2003年,这部法律尚未出台。


  如何在这种条件下规范运作,有章可循?


  这是摆在李荣融,以及与李荣融同期履新国资委职务团队的难题。


  第一件事,便是起草相应的可操作条例。


  从2003年3月开始,国务院国资委与国务院法制办紧锣密鼓起草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2003年5月,由时任国家领导人签署生效,并以国务院第378号令的形式正式发布实施。


  自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法律依据,有了。


  初始成立的国资委,面临的破题工作,不止于此。


  毕竟是数十万亿的国有资产,毕竟是牵涉巨量经济体的世界性难题,如何摸索,如何突围,国际内外,尚无可参考的完整案例。


  李荣融履新国资委掌门人的第二年,一项关乎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以及国有企业改制的重要工作,开始推进。


  2004年,在李荣融、李毅中、邵宁的要求下,有关司局起草了《关于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明确在改革中确保国有经济在关键领域的控制地位。


  促使上述《意见》起草的原因之一,在于一份特别的内部材料。


  这份材料中的信息显示,当年,一些省份的个别地方,存在大规模将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退出的过程中,一度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


  令人担忧的不止于此。


  还有MBO(少数管理层收购)。


  争议由此产生,在上述《意见》的基础上,是否需要单独发布一份停止MBO的通知?


  各方争论不休。


  李荣融自有想法。


  他在给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对是否暂停MBO的说明内容上,作出批示:“工作可并星座,以利缩短时间,鉴于对股市的影响,文字应以正面提为妥”。


  2003年11月30日,反复调查研究之后,上述《意见》被修改为《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办发【2003】96号)。


  至此,关乎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定价管理、管理层收购等重大事项的里程碑式文件,诞生。


  股份制改革,董事会建设,央企重组,以及大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这是李荣融上任之后的改革功课。


  为了推动改革落地,他去过新加坡,研究过淡马锡模式。


  他了解市场,深谙与之匹配的企业改革之道。


  面对中央企业母公司层面改制的复杂局面,他并不畏难,思路清晰。


  数据统计显示,2003年以来,自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国资委便积极推进中央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争实现央企主营业务整体上市。


  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子企业的公司制股份制改制面,已经由2002年的30.4%提高到70%以上。


  推进股份制改革稳步进行的同时,国资委还在加强国有企业改制及职工持股的政策规范和监督检查。


  对于国资委成立之前的地方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职工持股、投资行为不规范,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国有利益等问题,国资委不断发力。


  在李荣融履新的那一年,国务院办公厅密集转发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同时,在那一年,国资委还出台了《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等文件。


  从那一年开始,每年一次的规范企业改制工作的检查,亦应势而起。


  还有董事会建设,这是李荣融上任后力推的另一项工作。


  国资委一成立,便着手研究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董事会的相关问题。


  时间倒退回2004年,经国务院同意,神华、宝钢等7家成为首批试水董事会试点的企业。


  2005年的宝钢试点工作会,成为上述改革的标志之一。


  在试点工作会上,中央企业“建立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随着试点的推进,“双层董事会”的问题亦浮出水面。


  鉴于中央企业母公司整体上市尚在探索,为在当时解决部分中央企业存在的“双层董事会”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效率降低等问题,专门用于应对宝钢、神华、中国中铁三种不同运作模式的对应文件适时推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也随之出炉。


  很快,企业找到了自己的路径。


  以中国中铁为例。


  当时的境况是,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在集团公司建立了以外部董事为主的董事会,并在董事会的支撑下进行整体改制和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和人员基本上在上市公司,母公司只有一小部分存续资产和一些历史遗留问题。


  在集团母公司基本已经成为壳公司的前提下,此时如果再按照央企董事会试点的制度性安排,母公司建立以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已然没有意义。


  改革的路径出口在哪里?


  中国中铁选择了虚化集团公司董事会。


  即决策主体下沉,上市公司董事会既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也有外部董事,内部人担任董事的人员不超过董事会成员的半数。


  由此,防止内部人控制、提高决策科学性的制度性安排,顺利展开。


  更多的改革高光时刻随之而来。


  新生的国资委,在推动央企重组过程中,放手推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中国国新,出现了。


  这家崭新的国有产经营公司,背负起承担央企布局结构调整、探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创新的重担。


向死而生

  改革没有终点。


  于李荣融而言,这也不是结束。


  2016年,在一场盛大的改革论坛上,李荣融默默地坐在会场右侧,微微侧头,听着台上嘉宾关于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争论。


  消瘦、沉静,带着南方口音的他,没有高亢的语调,没有夸张的肢体语言,谈及董事会建设以及政企分开的议题时,他的眼中有光。


  面对热情的记者,他婉拒了现场的大部分采访邀约。


  大多数时刻,他都是安静的。


  可他的内心,并不全然安静。


  几十年的国资国企改革历程,早已刻在他的心中。


  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10周年的时候,李荣融曾经写下这样一段话:“规律无声无语,但是客观存在,如新陈代谢、四季更替,于无声处引导者事物前行。我们应努力按规律办企业,按规律办一切事情。”


  在他的眼中,搞好国有企业,乃至其他各类所有制企业,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即遵循规律办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国有企业,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也是世界性难题,只能在实践中探索和认识,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才能实践实事求是,也才能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搞好国有企业的路子。


  这是他给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留下的纪念,也是他给所有坚守在国资国企市场化改革的人士,留下的纪念。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