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称,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业务,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规则》明确股票被选择作为合约标的,应满足5大条件:属于深交所公布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上市时间不少于6个月;最近6个月的日均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日均波动幅度的3倍;最近6个月的日均持股账户数不低于4000户;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