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社部网站消息,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便利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工作、生活,保障其社会保险权益。《暂行办法》共十五条。
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将做好《暂行办法》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稳妥贯彻实施,提高经办服务水平,保障政策发挥积极效应,实实在在造福港澳台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