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网站11月29日发布《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姜剑、李雪燕、黄卫华、牛超、李洁)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大通) 》,对深大通及姜剑等人拒绝、阻碍证券执法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现已调查、审理终结,决定对深大通高管姜剑、李雪燕、黄卫华、牛超、李洁下发市场禁入决定书,对上述5人采取5-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