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逾期付款未及时披露 精功科技收监管函
精工科技资讯
2019-11-09 10:44:2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新京报


K图 002006_0

  因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关联交易进展和获得大额政府补贴情况,11月8日晚,精功科技收到深交所中小板管理部监管函。

  根据监管函信息,精功科技曾分别于2017年2月17日、11月29日披露,拟与关联方吉林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碳纤维生产销售合同。2018年4月20日,精功科技再次披露,拟与另一关联方浙江精功碳纤维有限公司签署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三笔合同合计金额6.95 亿元。

  在交易过程中,精功科技的上述两位关联方均存在逾期付款情形,精功科技对此并未及时披露,仅在 2017 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等定期报告中公布了合同的进展和交付情况。

  除上述三起关联交易进展未及时披露外,精功科技还存在不及时披露收到大额政府补贴的情形。2017年7月3日、7月11日、8月12日,精功科技共收到3笔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206万元、100万元、272.63万元,分别占公司2018年净利润的 35.94%、17.45% 和 47.56%。然而直到2017年10月12日,上市公司才公告此事。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认定,精功科技未及时披露重大关联交易进展情况,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第7.6条规定,未及时披露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2.1 条、第 11.11.5 条的规定。深交所就此要求上市公司作出整改。

  精功科技是精功集团旗下三家上市公司之一,于2004年6月25日上市,主营业务为专用装备制造,精功集团持有其31.16%的股份。过往公告显示,因债务违约,精功集团所持有的精功科技股份现已全部被司法冻结。目前,债务人对精功集团的重整申请已被法院裁定受理,精功科技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