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恒天海龙资讯
2019-11-07 06: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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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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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31日,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温州康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南科技”)通过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途径竞得的公司200,000,000股股份,已于2019年10月30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15%。同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1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董事会积极对《关注函》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并及时发函至康南科技。现回复如下:


  1。补充披露康南科技所持公司股份的股票状态,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轮候冻结等情形


  回复:目前,康南科技持有公司200,000,000股股份已被司法冻结(详见公司2019年1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经康南科技告知,除上述冻结,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或轮候冻结等情形。


  2。进一步补充披露康南科技收购公司股权的资金来源,详细说明自有资


  金的比例以及最终来源,涉及自筹资金的,请穿透披露至最终出资的法人或自然人,并按不同资金来源途径分别列示融资方式、融出方名称、金额、融资成本、期限、其他重要条款以及后续还款计划,是否附带其他义务等。请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上述材料要求于2019年11月7日前书面回复


  回复:2019年11月6日,康南科技告知我公司,康南科技已对《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制作了披露文件、相关说明及佐证材料,财务顾问正在就康南科技提供的上述材料做细致周密的核查。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财务顾问核查完毕,形成初步核查意见后,还须经其内部上会讨论通过,才能形成正式的核查意见,将不晚于2019年11月23日前完成。


  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关注函》的回复工作,争取尽早完成书面回复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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