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股份回购的公告
同兴达资讯
2019-10-29 22: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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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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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公告编号:2019-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10月15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5)、2018年10月15日披露的《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的各项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披露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披露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99)。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累计回购数量69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4%,最高成交价为 1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7,115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用途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者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以上回购实施过程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等相关规定。

  二、 关于终止回购股份事项的主要原因和决策程序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根据资金情况及股票二级市场价格走势,计划于2018-2019年分阶段实施回购。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回购总金额未达到回购方案计划数,主要原因有:二级市场股价长期高于回购最高价;公司资金优先满足生产经营;受回购敏感期等限制,导致公司实际可实施回购操作的机会较少。

  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但依照有关规定发行优先股的除外。公司已公布《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董事会经与中介结构、法律顾问进行审慎研究后,为确保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条件,决定回购期届满后不延长回购时间,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其中包括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

  根据此项授权,公司于2019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终止回购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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