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公告编号:2019-038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耐罚苹帷?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债务重组》。
3、财务部于2019年9月2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同时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废止。
(二)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9月2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具体变更内容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2)合并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3)合并资产负债表新增“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合并利润表
(1)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2)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列项目。
4、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