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04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86,836,019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斌、朱博睿
联系电话:0755-26770282
邮箱:IR@zte.com.cn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伍春雷、邱荣辉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5130381、010-86451024
邮箱:duyi@csc.com.cn、liumingbj@csc.com.cn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