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垃圾管理条例征意见:个人违规或罚款200元 酒店与外卖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9-10-15 16: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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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备受关注的北京市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见雏形。


  近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及说明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公布。文件称,个人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可能将面临200元的罚款,还可能影响个人信用。其中备受关注的个人垃圾分类惩罚、酒店餐饮一次性用品提供情况在草案中都有提及。


  饭店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按照最新的草案,大家以后在北京住酒店和点外卖或将不再被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草案提到,餐饮经营单位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餐具,并应当设置醒目标识。在服务过程中提示消费者合理消费,适量点餐不剩餐。另外,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并应当设置醒目标识。


  草案还提到,餐饮服务提供者或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草案称,旅馆经营单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由文化旅游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获悉,在此前的条例修改讨论座谈会上,备受争议的话题包括条例中的“酒店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参会代表认为,大多数消费者并未养成出门带洗漱用具的习惯,且该项服务是包含在酒店费用之内的,若要执行该政策那么相关部门也应该要求酒店适当下调住宿价格。


  2019年5月,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关于本市旅游住宿业不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实施意见》,表示从7月1日起,上海旅游住宿业将不主动提供牙刷、梳子、剃须刀、鞋擦、浴擦、指甲锉这6件一次性日用品,酒店若违规提供将被依法处罚。使得上海成为了全国首个立法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的城市。


  个人违规或将被罚款200元


  草案称,单位违反规定,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个人违反规定的,草案称,个人违反规定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北京市的个人违反规定的处罚额度和上海差别不大。2019年7月上海开始实施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个人违反该条例相关条文的情况,可处以人民币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7月底,重庆也颁布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意见,表示对未做到垃圾分类的个人将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除了罚款以外,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可能还会影响个人信用。草案送审稿提出,执法机关拟将当事人违反本条例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的情况共享到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政机关根据北京市关于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可以对其采取惩戒措施。


  快递应当使用环保箱子袋


  草案还提到,快递企业在北京市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使用电子运单和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等环保包装。草案称,电子商务企业在本市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提供多种规格封装袋、可循环使用包装袋等绿色包装选项,并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


  草案还提到,北京市将采取措施积极推行净菜上市,具体办法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提倡有条件的居住区、家庭安装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处理装置。


  北京市政府官网消息称,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至11月13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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