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专户踩雷 金信基金称正“采取多种方式维护委托人权益”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9-10-11 1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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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营网 作者:任威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挂出一则判决书显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基金”)因债券交易纠纷与洛娃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娃集团”)对簿公堂。这也印证了此前市场传出的金信基金旗下专户产品“踩雷”风波。


  金信基金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公司正与委托人一起,积极采取了包括起诉等多种方式,以维护委托人利益。


  债券违约


  追溯此案历史,源于一年前金信基金旗下产品通过2家券商购入洛娃集团发行的债券,总计7000万元。


  裁判文书显示,2018年6月6日,金信创享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华林证券购入涉案债券“16洛娃科技MTN001”总额4000万元,并实际支付相应款项。


  2018年7月10日,金信创享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东海证券购入涉案债券“16洛娃科技MTN001”总额3000万元,并实际支付相应款项。


  “16洛娃科技MTN001”于2016年6月20日发行,期限3年,发行总额为4.5亿元,发行价格100元/百元面值,起息日2016年6月22日,兑付日2019年6月22日,计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发行利率为5.95%。


  在该债券还未到期时,洛娃集团另一只债券“17洛娃科技CP001”未如期兑付,构成违约,因此,启动了涉案债券“16洛娃科技MTN001”的投资者保护应急管理预案,“16洛娃科技MTN001”实行加速清偿方案。


  “16洛娃科技MTN001”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联席承销商恒丰银行于2019年1月8日召集了涉案债券2019年度第一次持有人会议,该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6洛娃科技MTN001”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关于债券加速清偿的议案》。涉案债券提前于2019年1月8日到期,洛娃集团公司应于2019年1月8日向金信基金公司等相关投资者兑付相应的债券本金及利息,最终洛娃集团公司未如期兑付。


  金信基金相关人士回复记者称,金信创享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是公司早期设立的一个单一委托人专户产品,属于通道类产品。“我们严格遵循该产品合同的约定,按照该委托人的要求确定投资标的,并实施相关投资。”


  违约金额分歧


  双方对簿公堂之后,洛娃集团同意金信基金的大部分诉讼请求,仅对利息计算的起止日期有不同意见。


  金信基金的诉讼请求是,判令洛娃集团公司向金信基金公司管理的“金信创享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偿付洛娃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本金7000万元、利息2270781元(以本金70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6月23日起至2019年1月8日,按债券年利率5.95%计算)及违约金(以72270781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0.21‰计算)。


  洛娃集团则称,公司已经申请破产,金信基金公司主张的利息及违约金计算时间应截止于2019年5月31日。


  据悉,洛娃集团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已于2019年5月13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根据《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对此,法院方面也予以了支持。


  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洛娃科集团自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金信基金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本金7000万元及利息2270781元,此外还有逾期支付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本金及利息的违约金(自2019年1月9日起至2019年5月13日止,按照日利率0.21‰计算)。对于金信基金公司超出部分的诉讼请求,法院没有支持。


  这样看来,金信基金专户产品持有债券的本息也算有了着落。但这7000多万元的本息何时能够到达投资者账户还不得而知。“具体还要看合同条款的约定,”某律师分析,对于投资者来说,目前只有等待资金到位。


  当记者问及“踩雷”上述违约债券,公司汲取了哪些经验教训,金信基金相关人士则表示,随着通道产品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公司将持续严格与客户签署的合同,发挥主动管理能力,防范投资风险,为委托人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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