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调整“16宝丰02”票面利率的公告
宝丰能源资讯
2019-09-30 06: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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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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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公告编号:2019-036

  债券代码:136850 债券简称:16宝丰02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调整“16宝丰02”票面利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利率:6.20%

  调整幅度:0bp

  调整后适用的利率:6.20%

  调整后起息日:2019年11月23日

  特别提示:

  根据《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6宝丰02”,债券代码“136850”,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发行人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即2019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2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保持为6.20%。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3、发行总额:10亿元。

  4、债券简称:16宝丰02。

  5、债券代码:136850。

  6、债券品种及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100元。

  8、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9、债券发行批准机关文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15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90,000万的公司债券。

  10、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2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可选择上调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加公司调整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11、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到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公司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证监会和上交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次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2、回售条款: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次债券。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3、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的,须于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此次债券并接受上述上调。

  14、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5、起息日:2016年11月23日。

  16、利息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7、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23日。

  18、兑付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9、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11月23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1月23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2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22、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次债券无担保债券。

  23、债券受托管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调整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

  二、 “16宝丰02”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行使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决定不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即将本期债券存续期的最后2年,即2019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2日的票面利率保持为6.20%,并于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8日进行回售申报登记。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发行人发出关于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回售相关实施办法请参见《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宝丰02”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

  三、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中美

  联系电话:0951-5558025

  传真:0951-5558008

  (二)主承销商: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立

  联系电话:010-88300622

  传真:010-88300580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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