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省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提出,省财政厅根据国家政策和规定,研究制定省级国有金融机构员工持股管理办法,省级国有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省财政厅健全完善经营绩效考核制度,按年度对省级国有金融机构下达绩效指标并进行考核评价,综合反映资产营运水平和社会贡献。办法自2019年9月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