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三角一体化中形成城市产业分工协作新格局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9-09-11 21:06:3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第一财经

  很多学者认为,长三角城市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业结构雷同现象比较严重,改革开放之初,宁波、绍兴、苏州、无锡等都发展轻纺工业,世纪之交很多城市布局重化工业,后来太阳能光伏等新兴产业又出现了过剩。

  对长三角城市产业结构雷同的现象,笔者以为,要实事求是地分析,在经济高速增长阶段,面对巨大的国际国内市场,很多城市布局同样的产业可以找到市场发展空间;同时,国际产业转移的浪潮也使很多城市来不及认真研究,依靠廉价的劳动力和广大低廉的土地承接来自发达国家以及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等地的产业。

  第一轮产业转移,承接的主要是轻纺工业;第二轮产业转移,承接的主要是重化工业;第三轮是高新技术产业,发达国家开始控制核心技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并没有像轻纺工业和重化工业发展得那么快。

  所以,长三角地区产业的同质化是国际产业转移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国对外开放扩大、市场化改革推进的必然结果,当然也和城市之间的竞争分不开。在经济高速增长阶段、国际贸易快速发展阶段,城市之间发展同样的产业可以满足巨大的市场需求,这样的机会企业和政府都不会放弃。

  正因为如此,长三角才形成了相对比较发达的城市经济,而主要城市之间发展的差距并不像粤港澳和京津冀地区那么大,五大都市圈的核心城市杭州、南京、苏州、宁波、合肥的地区生产总值除合肥以外都超过万亿元,而合肥的GDP今年也将超过万亿元。

  这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基础,一体化发展不但有上海这个龙头带动,还有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有力支撑。

  2007年全球性经济危机的爆发表明,产能过剩的矛盾非常突出,国内产能过剩的矛盾也逐步显现。在产能相对过剩的背景下,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约束凸显,国内经济由高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发达国家对中国发展高新技术重重设防,如果长三角的城市仍然依靠以前的产业重复布局和规模扩张的发展路径必然走入死胡同,创新和协作就成为长三角城市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创新就是建立区域产业创新联盟,围绕着制约产业发展的一些核心技术进行攻关;就是抓住新产业革命带来的机遇,利用信息化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努力提高效率;就是每个城市都努力拉长长板,抓住产业链条上的某些重要环节进行攻关,形成区域上产业链和创新链的重构。

  协作是建立在分工基础上的协作,每个城市都发挥自己最突出的优势,比如说上海的科创资源优势和金融优势、泰州的生物医药、南京和绍兴的集成电路、无锡的互联网、宁波的新材料和装备制造优势等,各自把自己最优势的产业做到最强,共同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即使是同样的产业,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优势,每个城市都要打破原来小而全的产业布局思维,在一体化发展的大格局上优化产业布局。即使有共同的产业,也要更多地考虑合作,而不能恶性竞争。当然不是说不要竞争,但一体化发展所提倡的竞争主要是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而不是区域内的你死我活。一体化发展也需要一些城市放弃自己并不占优势的产业,把主要精力放在拉长板上。

  在高速增长阶段,每个城市都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产业发展的政策,都想形成政策洼地,最大程度地降低土地价格、加大税收返还力度,有的城市利用保税港等海关特殊监管区的优势搞税源式招商,这些都和一体化的精神背道而驰。

  在一体化过程中,首先需要清除的就是这些杀鸡取卵式的政策,给企业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税源式招商形不成任何的产业集聚,造成的只是税收的平移和流失,短期来看增加了地方的税收收入,长期来看对地方的经济发展不利。因为一旦形成这样的思维定式和路径依赖,很多地方不会认真研究产业培育和集聚的机理,根植性的产业难以形成,直接会影响到就业水平和经济的稳定。

  目前在长三角一体化推进过程中,很多城市都出台了推进一体化的行动方案,在产业协同方面都提出来希望承接上海的产业转移,很少有城市提出来和上海的产业进行配套。部分城市接受产业转移的思路是合理的,但是如果所有的城市都提出来承接上海产业转移就会事实上强化原来的同质化竞争和产业雷同,这仍然是高增长时代的思维惯性,也不符合长三角一体化中产业创新协同的发展要求。

  要改变这样的状况,需要认真学习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顶层设计就是国家的规划纲要,每个城市都要认真研究自己的长板,思考如何为其他城市配套,这样才能做到各扬所长,形成区域产业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

  (作者单位: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