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沈阳化工资讯
2019-09-04 08:54:13
  • 2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公告编号:2019-035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时间及方式: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定于2019年9月3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的主持人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泽胜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9-036《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公告编号:2019-036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东大”)因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为提升自身竞争力,经公司及山东东大研究论证后,以山东东大自有资金出资,投资设立蓝星东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东大”,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蓝星东大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全部由山东东大出资,持股比例100%。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3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表决通过本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子公司山东东大此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设立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投资方山东东大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蓝星东大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马桥化工产业园

  5、出资情况:山东东大全额出资,持股比例100%

  6、营业范围:聚醚多元醇生产、销售;粗硫酸钾、粗磷酸盐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环境工程施工;化工设备安装;工业设备技术改造服务;房屋、场地租赁服务;货运代理;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各项内容以最终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通过子公司山东东大投资设立孙公司,有利于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有助于保持和提升山东东大品牌价值。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项目异地建设的组织和管理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

  2。孙公司设立后,公司及子公司山东东大将面临团队建设及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问题带来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山东东大将通过建立健全治理结构,规范管理决策程序等方式降低孙公司的管理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从长远来看符合公司及山东东大的发展战略,同时考虑到项目产品主要辐射华东、华北等高端聚醚多元醇市场,淄博市桓台县具有物流成本、原料、市场、交通等优势对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山东东大现有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山东东大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后续进展情况,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四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