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京威股份资讯
2019-08-31 15: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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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京威股份公告编号:2019-059

  持股5%以上的股东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龚福根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宁波福尔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尔达投资”)和龚福根为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3,4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8%。其中,福尔达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13,0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2%;龚福根持有公司股份3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福尔达投资和龚福根计划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即2019年9月24日-2020年3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6,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8月30日,股东福尔达投资、龚福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归还借款;

  2、减持股份来源:2014年公司非公开定向增发获得的股票;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完成;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及比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6,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数量不超过1,5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上述股东拟减持数量具体如下:

  三、减持事项的承诺及相关事宜

  1、股东福尔达投资、龚福根在参与认购2014年公司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时承诺:因本次发行而获得的京威股份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京威股份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以上承诺均已经全部履行。

  股东福尔达投资、龚福根本次减持不违反相关承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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