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公告编号:临2019-03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上午在皖新传媒大厦7楼707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18日以传真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大文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9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