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真研究“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意见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9-08-21 10: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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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郑灶金

  8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建立发言人机制举行第一次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称,关于证券法征求意见,公众意见主要是对证券法的适用范围、关于科创板注册制的特别规定、证券交易规则等提出了一些建议意见,要求加大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社会公众提出的上述意见,我们将在修改过程中认真研究。

  【之前报道】

  证监会:尽快修改完善《证券法》《刑法》

  拟对相关方违法违规行为大幅提高刑期上限和罚金数额

  7月2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市场和投资者反映的法律规定处罚太轻、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追究不到位等问题客观存在,证监会正在会同有关方面,推动尽快修改完善《证券法》《刑法》有关规定,拟对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虚假,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保荐人等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证券违法行为,大幅提高刑期上限和罚款、罚金数额标准,强化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

  新闻发言人指出,证监会将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对未勤勉尽责的会计师事务所、保荐人等中介机构的证券违法行为,依法采取暂停、撤销业务许可资格的处罚;对因证券违法行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积极支持受害投资者依法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并与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等综合措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现行《证券法》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将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业内一直有声音认为,现行《证券法》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的成本太低,法律没有威慑力,与财务造假的收益不匹配,应增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罚款金额,加大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处罚力度,让造假者付出巨大代价。

  据了解,正在修订中的《证券法》进一步提升了欺诈发行的处罚标准,提高了处罚的金额。同时,强化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而且,针对现行《刑法》中欺诈发行犯罪行为刑期较短的问题,目前证监会正在配合支持立法机关修改完善《刑法》有关欺诈发行犯罪等相关规定,并已向有关部门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包括延长欺诈发行犯罪行为的刑期、提高罚金金额等,以加大相关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证券法等法律即将“版本升级”促进资本市场“长治久安”

  康美药业、康得新等几起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虚假案件,引发了市场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太低的关注。

  7月26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市场和投资者反映的法律规定处罚太轻、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追究不到位等问题客观存在,证监会正在会同有关方面,推动尽快修改完善《证券法》、《刑法》有关规定,拟对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虚假,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保荐人等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证券违法行为,大幅提高刑期上限和罚款、罚金数额标准,强化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上述监管信号体现了精准监管、靶向监管、从严监管的理念。中介机构失信,控股制股东、实控人的任性妄为,是导致资本市场乱象丛生的根源。证监会的表态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客观上呼应了广大投资者的维权诉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现象频出,原因何在?刘俊海认为,现行《证券法》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的成本太低。换句话说,目前法律法规的威慑力太低。

  “下一步修改《证券法》,要提高违法成本、降低违法收益;提高守信收益、降低守信成本;提高投资者维权收益、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这‘三升三降’确保违法成本高于违法收益,守信收益高于守信成本,投资者维权收益高于维权成本。对于违法失信行为,一律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同时,通过立法护航改革、促进资本市场长治久安,要同步修改《公司法》、《证券法》和《刑法》,三部法律联动修改来提高证券市场的违法成本。”刘俊海表示。

  据了解,正在修订中的《证券法》进一步提升了欺诈发行的处罚标准,提高了处罚的金额。同时,强化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针对现行《刑法》中欺诈发行犯罪行为刑期较短的问题,目前证监会正在配合支持立法机关修改完善《刑法》有关欺诈发行犯罪等相关规定,并已向有关部门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包括延长欺诈发行犯罪行为的刑期、提高罚金金额等,以加大相关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刘俊海表示,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能够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让上市公司董事高管,能够归位尽责、诚实守信、勤勉审慎,让中介机构能够各尽其责,做好广大投资者的守夜人;让公司的控制股东实控人,手莫伸嘴莫贪;让上市公司行业协会、监管机构等都能够各司其职。打造一个风清气正,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多赢共享,包容普惠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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