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三项违规事实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被罚130万元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9-08-13 23:44:5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极光财经

  8月13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存在高管未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履职,个人贷款发放附加额外不合理条件,违规转让问题资产的事实,广发银行深圳分行被银保监会深圳监管局罚款130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法定代表人为方琦,1993年9月20日在罗湖局登记成立,经营范围为无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离岸金融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