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监局韩少平:上海31家科创企业明确申报科创板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9-07-31 15: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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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网

  7月31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浦江之光”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制定发布了《关于着力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促进上海市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上海证监局副局长韩少平说,上海证监局积极支持上海科创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发展。他介绍,第一,在上海证监局备案的上海科创企业家数总计149家,其中31家明确申报科创板,集中在集成电路等高新技术产业,21家已通过辅导验收。他认为,目前,上海科创企业仍有巨大潜力;第二,上海证监局优化辅导备案监管工作,重点关注中介机构核查责任和归位尽责,推动投行改变同质化竞争格局;第三,下一步将继续全力配合上海市相关部门,继续做好辅导备案监管,支持申报科创板,促进科创企业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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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7月30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人民银行等八部委《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关于创业投资行业发展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营造上海创业投资发展良好环境,加强创业投资服务上海“四大品牌”建设,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联动发展,近期市政府制定下发《关于促进上海创业投资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早在2018年上海市发改委就启动了《若干意见》的起草工作。2019年5月20日,《若干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市发改委按照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了加快创投机构集聚等相关内容。

  《若干意见》在43号文基础上,进一步突出了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进一步加强了金融和科技的结合,进一步加快了国有科创投资平台改革。通过管理体制改革,形成市区联动、相互衔接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通过政策组合拳,打造完善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尽快形成创新链和投资链闭环;借助科创板设立契机,广纳海内外优秀人才,吸引各类资金参与创业投资,推进上海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更上新的台阶。

  具体政策措施分四大类,二十条内容。

  第一,充分发挥各类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强各类政府投资基金的统筹协调。建立本市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对各类基金的功能定位、区域布局以及行业发展中的重大政策问题进行协调;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基金持续投入机制,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持续优化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和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各类投资平台的功能作用,形成权责明晰,相互衔接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加快推动引导基金向更加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方向转变。建立完善国资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化运作机制,进一步释放国资创投活力。

  第二,推动创业投资与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联动发展。加强创业投资与科创板等市场板块的联动,建立联通科技创新项目、各类基金,以及科创板等市场板块的纽带;加强创业投资与各类金融机构的联动,积极推动投、贷、保联动;丰富创业投资企业的募资渠道,鼓励各类有风险承受能力的主体开展天使投资;鼓励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并购;加强长三角创业投资行业联动发展,定期举办论坛和宣讲、推介活动;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用好QFLP、QDLP等工具,推动创业投资引进来和走出去。

  第三,推动创业投资和产业发展、区域发展形成合力。加强种子项目的培育孵化,用好上海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集团的优势资源,聚焦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示范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张江科学城、各类科技园区等载体,通过科技投资服务平台与相关区域合作,打通创新资源和创业投资之间的通道;建立创业投资与政府的专项对接机制,进一步开放项目资源,推动市区两级产业部门加大与创业投资行业的产融对接合作力度;打造上海创业投资和孵化器集聚区,建立完善早期投资让利等激励机制。

  第四,加强人才和政策保障。加快创业投资机构集聚以及人才队伍的引进和培养,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人才,可以直接落户,或缩短居转户时间;对创业投资行业高级人才,予以适当的奖励;优化创业投资企业信用环境建设,实现创业投资领域信用信息全覆盖,推动信用信息的使用;加强创业投资行业自律和协会建设,加强行业协会在政策对接、会员服务、人才培养、国际交流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健全创业投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财务审计、专业咨询、事中事后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作用。(来源:第一财经)

  支持科创板“后备库” 上海提出了一系列量化政策措施

  7月31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浦江之光”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制定印发了《关于着力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促进上海市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上海此次浦江之光行动,提出了一系列量化的具体政策措施,例如,逐步将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规模扩大至100亿元;“科技创新券”补贴比例不限于50%,“四新券”补贴比例不限于30%;金融机构为优质科创中小民营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不低于100亿元,为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再贷款额度不低于100亿元,再贴现额度不低于150亿元等等。

  此外,上海市将持续加大对天使基金、创投引导基金的财政投入,建立适应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机制,聚焦三大重点领域分别形成千亿规模的股权投资基金,完善早期创投奖励和风险补偿机制。(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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