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余垃圾破解之难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9-07-13 00: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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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杨悦祺

  从上海开始的强制垃圾分类似乎掀起了某种浪潮,引发全民关注、全民讨论,甚至将垃圾分类娱乐化。


  但这并不是某种“运动”,更像是垃圾分类普及循序渐进过程的一个里程碑。对于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较早就已经形成了回收体系,因为比较容易分类,居民的参与度较高,通过强制分类,进一步扩大了收集范围。


  真正引起居民讨论的是对于占比最大的生活垃圾分类。上海最先提出了“湿垃圾”分类的概念,但在北京、深圳等地则是定义了“厨余垃圾”的分类类别。实际上,湿垃圾又称为厨余垃圾、有机垃圾,即易腐垃圾,与厨余垃圾不同的是,湿垃圾还包含了树叶、杂草等。


  目前居民生活垃圾中厨余垃圾占比较大,但厨余垃圾含水率高、热值偏低,在焚烧时需要添加助燃剂,不仅导致焚烧成本增高,而且不利于焚烧过程中污染物的控制。


  从源头分类的角度,需要将厨余垃圾从居民生活垃圾中分离出来,有利于后续垃圾回收焚烧效果,减少二次污染。


  所以,除了使用网友调侃的“佩奇分类法”,为了在源头处理湿垃圾,能分解剩饭剩菜并排出下水道的厨房垃圾处理器销量大增,一些网上卖家经历了从无人问津到突然卖断货。同时还引起垃圾处理器安装工供不应求的现象。


  不过,热度刚起,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邓建平在6月28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综合考虑到上海污水管网的排放条件等因素,目前不鼓励上海家庭使用湿垃圾粉碎机。


  他指出,湿垃圾粉碎后直接排入污水管道将造成几大隐患:第一,上海市还存在管网雨污混接的现象,被粉碎后的湿垃圾如果被直接排放进入河道,没有经过污水处理厂,很可能加剧河道的污染;第二,被粉碎后的湿垃圾细小颗粒物很容易沉积在管道内,增加管道堵塞的风险;第三,沉积在管道内的湿垃圾有机物含量高,容易发生厌氧消化,产生沼气,产生硫化氢,对管道有安全隐患。


  从上述表态看,是否使用厨余垃圾处理器的很多问题都与安全性有关,而提高安全性则涉及到投资改造。维持目前的厨余垃圾处理方式与改建排污系统管网两者之间的成本孰高孰低,很可能是是否鼓励的关键。


  但也有不少研究认为,家庭安装厨余垃圾处理器具备可行性。宁波市曾开展的《食物垃圾就地处理试验研究》表明,当厨余食物垃圾处理器安装率达100%时,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指标仍在可接受范围内。


  实际上,通过查询过往政策可以发现,对于厨房垃圾处理器,在过去曾出现过一些鼓励性政策。例如,2001年10月,建设部将食物垃圾处理器列为住宅装修的重点发展项目和推荐配套产品。2012年,《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导则(试行)》正式出台,该项导则建议在区域排污管道具备条件的地区,新建的全装修住宅内,应配置厨余食物垃圾处理器。其他具备条件的住宅,鼓励安装厨余食物垃圾处理器。


  2013年3月1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明确规定“本市鼓励净菜上市,提倡有条件的居住区、家庭安装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处理装置”。


  在实践层面,2011年深圳市就开展了以分厨余垃圾为主的生活垃圾减量分类试点工作。2017年,深圳承担住建部科技计划项目“厨余垃圾家庭粉碎处理成套设备研究与应用示范”,并选取了梅林一村开展示范工作。


  不过,记者就该试点情况咨询深圳生活垃圾分类事务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表示,从目前来看,要从试点变为全市推广依旧存在阻力。但对于居民能否使用这种设备,目前政府方面持不鼓励也不禁止的态度。


  对于厨房垃圾处理器是否具备使用条件,采访中很多专家都提出过自己的看法。除了邓建平所指出的几点外,也有观点认为经过处理的厨余垃圾经污水厂处理后,依旧存在残渣污泥需进一步处置,可能最终又回到了垃圾处理场,并没有完全解决问题。另外,也有人认为厨余垃圾粉碎机价格差异较大,质量参差不齐,对于处理效率有很大影响。但另一方面,有观点指出,之所以从鼓励家庭安装厨余垃圾处理器转变为不鼓励甚至反对,根本原因是无法对厨余垃圾排放实现“全面收费”,体现谁排放谁付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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