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金融发展迅速风险渐显 机构参与要多途径做好风控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9-07-12 06:24:1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郭梦迪

  近日,多家机构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暴露风险一事,受到市场广泛关注。“很多金融机构都认为供应链金融相关业务是个风口,但随着进来的机构越多,风险暴露的可能性就越大。”一位供应链金融ABS从业人员王伟(化名)向中国证券报记者坦言,机构在选择融资主体时如果风控没有做到位,就有可能会产生一定风险。


  供应链金融发展迅速


  作为服务小微企业较为有效的一种模式,供应链金融因具有与产业高度融合的特点,且属于金融服务中的优质资产,因而近年来一直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


  光大证券介绍,供应链金融是有别于传统信贷的融资模式,通过对产业链上企业的交易状态进行综合评价,针对单笔或者多笔交易提供融资服务。随着产业运作模式的变化,供应链金融的服务模式以及主导模式都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模式呈现多样化的趋势。


  中融信托指出,近几年,受益于应收账款、商业票据以及融资租赁市场的不断发展,供应链金融在国内发展较为迅速。以应收账款为例,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净额已由2005年的不到3万亿元增加到了2016年的12.6万亿元,十多年增长了4.2倍,年均复合增速接近15%。尽管如此,供应链金融在我国仍然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到2020年,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市场规模可达15万亿元左右。


  不过,供应链金融此前也曾多次暴露过风险。2018年曾有券商旗下几只涉及到供应链金融的资管产品出现风险,也有信托公司旗下一只涉及到供应链金融信托贷款的产品违约。


  存在多方面风险


  某信托公司研究员李想(化名)指出,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风险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供应链过程中产生的应付账款、存单质押等可能是不真实的,一般都需要确权;第二,可能会产生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如果行业链条出现了问题,那么上下游企业都会有问题,这也是供应链金融最大的风险点所在;第三,一般融资方都是比较小的企业,抗风险能力不太强,有时候核心企业参与如果不强,对于供应链产品增信的程度会下降很多。


  联讯证券首席宏观研究员李奇霖表示,供应链金融贷前风险在于可能存在部分中小企业借助供应链金融贷和普惠金融优惠政策骗贷;贷中风险在于中小企业可能因挪用资金从事生产之外的事情,比如发放员工工资等,没有改善整个供应链的现金流,减弱了企业日后的还贷能力;贷后风险在于中小企业的经营不稳定可能带来的信用风险问题。


  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因素包括外生因素、内生因素和主体因素。中泰证券指出,金融机构应根据这些因素的综合评定进行决策,确定贷款的额度、周期和费率。具体而言,外生风险主要包括外部经济、金融环境或产业条件的变化;内生风险主要是供应链内在结构、流程或要素出现问题而导致的潜在金融风险;主体风险是指核心企业或融资需求方本身的潜在风险,因某一方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导致另一方蒙受损失。


  业内人士指出,对信托公司而言,供应链金融业务和传统的以信贷为主业务风控点不一样,根本差异在于抵质押和担保等相关风控手段不一样,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强主体产业链上下游,其关键风控点在于机构和强主体的关系以及对产业链的了解,包括对上下游在资金、还款、信用、应收账款账户的控制等方面。


  多途径控制潜在风险


  机构在参与供应链金融业务时应当识别控制潜在风险,把风险扼杀在源头上。中泰证券指出,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要点在于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行业理解,即对垂直行业的影响因素有比较全面的认识,包括产业政策、行业格局、风险因素等;第二,数据为王,即将大数据征信应用到小微企业贷款领域,注重历史交易数据、外部数据积累和挖掘,动态数据的监控;第三,线上、线下相结合,即核心企业的尽职调查和交易真实性审核,包括质押物的监控;第四,增信手段的应用,即综合运用担保、无限连带责任、风险保证金、承诺回购、购买保险等手段进行风险控制。


  “公司在参与供应链金融时,首先会着重考虑核心企业的偿还能力和主体资产市场融资情况,避免特别激进的企业,一般会选择核心企业为3A评级的国企、央企来操作。”王伟表示,如果供应商某一笔业务无法按时履约回款,公司会采用一些风险缓释措施,例如让核心企业协助将供应商的其他业务款项打到指定账户上去。对于融资方为核心企业的情况,公司会让核心企业出具授权扣划书,通过其业务结算账户直接进行还款,防止风险的发生。


  李想指出,防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的风险,首先需要对整个行业有比较更专业的研判,进而要整合行业的资源,体现专业优势。此外,还需要打通核心企业,通过核心企业去穿透上下游的小微企业可能是更好的防风险方式,围绕核心企业上下游进行信用征信或者风险控制力度会更强。不过,目前看来这个方法还是有一定的难度,可能存在核心企业不配合的问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