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审计机构瑞华被立案调查 服务7家科创板申报企业
康得退资讯
2019-07-08 17: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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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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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观察网从接近监管层人士处获悉,证监会已经启动对于康得新审计机构瑞华会计事务所的调查。


  “已经进行了一些工作”,上述人士指出,一般情况下,在调查上市公司造假、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会同步关注中介机构责任。目前关于中介机构责任的依据主要有两条,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和第二百二十六条,瑞华的行为主要也是适用于这两条。“第二百二十三条主要是中介机构是否为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文件是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现在还不好界定,二百二十六条主要是看工作程序有木有不符合规定。具体瑞华所工作有哪些瑕疵还在研究中。”


  7月6日,康得新公告,根据证监会的认定,康得新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通过虚构销售业务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并通过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方式虚增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等方式,在2015年至2018年的年报中分别虚增利润23.81亿、30.89亿、39.74亿、24.77亿,合计虚增达119.21亿。


  值得注意的是,康得新过去四年累计利润总额才72.03亿元。扣除虚增利润,康得新四年是连续亏损的。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5年至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实际为负,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股票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而在做出正式行政处罚后,交易所或将做出退市决定。


  资料显示,2012年至今,康得新的年报由瑞华会计事务所审计,年报设计费用由最初两年的190万/年,上升到的210万/年。在康得新出现财务造假的四年里,瑞华一共领取了840万审计报酬。


  在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的连续四份年报审计意见中,瑞华对2015年、2016年、2017年报均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2018年报出具的是“无法表示意见”。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7月7日发出质疑,连续4年巨额造假,中介机构该负什么责?中国证监会该如何反思?深交所该如何反省?


  经济观察网记者注意到,瑞华会计事务所服务于龙软科技、杰普特光电、澜起科技、天准科技、国科环宇、海天瑞声及建龙微纳等7家科创板拟上市公司,其中,澜起科技、天准科技注册已生效。


  附:


  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或者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或者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


科创板瑞华审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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