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赤峰黄金资讯
2019-07-05 12: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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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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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公告编号:2019-047


  债券代码:136985 债券简称:17黄金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7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小井甲7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吕晓兆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形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董事会秘书周新兵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二《关于修订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涛、耿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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