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通过同业授信并为金融公司提供资金 山西晋城银行被罚50万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9-06-18 20:53:2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极光财经

  6月18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存在违规通过同业授信并绕道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提供资金,用于收购本行不良贷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四十八条规定,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银保监会山西银保监局晋城分局处以罚款五十万元,张泽宇、徐磊被给予“警告”处分。

  企查查资料显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为贾沁林,2005年12月31日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和代理保险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