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贵银业:控股股东曹永贵拟转让的股份目前因质押导致无法转让
湖南白银资讯
2019-06-12 21:10:00
  • 点赞
  • 14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中证网

K图 002716_2

  金贵银业(002716)6月12日晚间回复深交所问询函称,公司控股股东曹永贵拟转让给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5494万股公司股份目前处于质押状态,曹永贵需要筹措资金将上述股份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之后才能办理解除限售业务,因此目前无法进行股份转让。

  同时,回复函显示,因曹永贵在没有经过金贵银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决策流程审批的情况下私自加盖公司公章,导致公司涉及了1.6亿元借款合同纠纷案,涉嫌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曹永贵未来不排除会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此,曹永贵可能存在相关规定中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情形。

  金贵银业还在回复函中称,根据协议约定,过渡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曹永贵将标的股份5494万股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委托给财信常勤行使,双方构成了一致行动人关系。过渡期间结束之后,曹永贵将对自己拥有股份的表决权进行自由行使,不再受该项条款的约束。

  金贵银业曾于5月29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曹永贵于5月27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549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协议转让给财信常勤,转让股份数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公告显示,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曹永贵将持有公司27.0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而财信常勤将持有公司5.72%股份,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对此,深交所于5月30日对金贵银业下发关注函,要求其说明协议转让可实现性等多个问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