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回应“购建行理财案”:按制度核保核签 法律手续有效
浙商银行资讯
2019-05-18 13:11:28
  • 点赞
  • 17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证券日报网 作者:毛宇舟

K图 02016_21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一起案件,浙商银行西安分行、上海分行于2015年分别购买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发行的保本理财产品,共计金额8亿元。在银监会例行检查时,发现上述理财产品无备案编号,后查明该理财产品系销售方建设银行xx支行行长张某虚构,资金被该行行长挪用为关联公司进行融资,目前相关理财资金已由浙商银行全部收回。

  对此,浙商银行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回应称,所涉及事件发生在2015年6、7月份,该行已于2017年7月前全额收回投资本金及收益,未造成经济损失。该两家分行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按浙商银行相关制度到对方支行现场进行了核保核签,在办公场所当面见证了合同用印等流程,法律手续有效。事情发生后浙商银行在制度、系统、流程等方面进行了更为严格的把控,没有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根据裁判文书网信息,浙商银行资金业务方案审查表、建行重庆市分行转授权书、建行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建行重庆市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2015年第17期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放款凭证、汇款凭证等相关手续留存齐备,案发后,浙商银行西安分行、上海分行均已收回全部出资本金。

  建设银行xx支行行长张某因犯受贿罪,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百万元。

  相关报道>>>

  浙商银行竟买到8亿元假理财 直到银监会来检查才发现问题

  8亿“假理财”震惊金融圈!浙商银行被骗 两分行买后一直未发觉

  最倒霉银行 浙商银行买8亿假理财被骗 借给乐视系2亿收不回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