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晚间,锋龙股份(002931)发布澄清公告称,近日,公司获悉自财经资讯软件——同花顺(300033)的传闻,称“2019年5月6日异动揭秘——锋龙股份今日发生异动,股票大跌,异动原因类别为:年报非标;2019-04-29公告,公司(2018-12-31)年报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目前上述报道已经删除,但所涉内容描述与事实不符。
锋龙股份在公告中称,公司2018年度聘请的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非为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记者注意到,这不是同花顺第一次发布与事实不符的报道。此前的2017年7月,因控股子公司浙江同花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网络科技”)将其他媒体两年前发布的过期新闻予以转载,并同步发布到同花顺旗下国承信网站,同花顺受到了浙江证监局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