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五年仅分红一次 敛财有术的视觉中国被指“铁公鸡”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9-04-20 01: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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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夏时报

K图 000681_2

  视觉中国(000681.SZ)近日话题不断。一边是黑洞照片事件引发的“所得之财可能合理”的声讨,一边是“铁公鸡一毛不拔”的质疑。

  作为一家业绩连年不错的上市公司,其五年来仅实施了一次股东分红、且分红率极低的“做派”受到市场质疑。

  唯一的一次分红

  数据显示,“000681”这只股票,自1997年在深交所挂牌以来,历史上共有5次现金分红,累计分红金额为0.73亿元。而其中4次都发生在上市主体远东股份的身上。

  第一次分红发生在1998年,规模1678万元,第二次在2000年,分红625万元,第三次和第四次分别在2001年(1325万元)和2002年(695.62万元)。此后直至2013年远东股份再未开展分红,对应的是公司经营业绩的不断下滑。

  2014年,视觉中国借壳远东股份上市,代码不变。截至2018年4月28日,该公司仅公布并实施过一次现金分红。

  2018年4月24日,视觉中国披露2017年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以本公司总股本7.01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942万元。

  这笔分红发生的业绩背景是,在2017年,视觉中国的营业收入为8.15亿元,同比增长10.75%,净利润2.91亿元,同比增长35.48%;每股收益0.42元,每股净资产3.67元,净资产收益率11.95%。

  根据东方财富网数据,视觉中国这笔分红的分红率为0.19%,在2018年A股同行业公司中(共25只股票)排名第15位,其中,排名前三位的光线传媒、慈文传媒、上海电影分别为2.34%、1.75%、1.71%。

  “视觉中国的这笔分红率确实不高,但也要注意,光线传媒、慈文传媒、上海电影三家公司是影视公司,与视觉中国的主营业务有所不同,同时,单笔分红的分红率只能作为衡量标准之一。”一位不愿具名的财经评论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的确,视觉中国与排名前三的公司虽同属传媒股,但主营业务并不相同。

  根据年报,视觉中国称自己是提供正版图片、视频等视觉内容及增值服务的平台型互联网科技公司,其盈利模式为,公司与“版权视觉内容”的生产者签署代理协议,获得内容的分销权,使用者通过公司平台付费获得版权内容的使用授权,相应的内容生产者获得按协议约定的分成。

  分红率A股垫底

  视觉中国上市以来的业绩表现还算不错。

  根据《华夏时报》记者梳理,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口径看,除了2015年增速为11%,2014年至2017年的3年里年增速均在30%以上。

  从规模口径看,2014年至2018年第三季度,视觉中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约10亿元。其中,2014年至2017年分别为1.42亿元、1.58亿元、2.15亿元、2.91亿元,2018年前三季度为2.2亿元。

  从现金流口径,视觉中国呈逐年变好趋势。东方财富网统计数据显示,该公司2014年底时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0.6704亿元,2015年底时为1.2亿元,2016年底2.345亿元,2017年底为2.501亿元,2018年第三季度末时为1.643亿元。

  A股公司实施分红一般发生在中报期和年报期,视觉中国在2018年中报期未进行分红,截至2019年4月18日,该公司尚未披露2018年年报,年报披露后是否有分红方案是个悬念。

  从累计分红率指标看,即使算上远东股份未被借壳前的四次分红,“000681”这只股票的累计分红率也不足3%,在A股上市公司中也是垫底的。

  有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4月,A股3622家上市公司中,只有不到250家上市公司累计分红率低于3%,其中还有40家公司2018年才上市。

  《华夏时报》记者就被指分红率低一事联系视觉中国,未获得回复。

  A股上市公司分红不足的现象由来已久。《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早在2000年初,这一现象就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重视。

  为了解决分红主动性不足的问题,监管部门一方面采取鼓励、支持、推动上市公司分红的态度,一方面也出台了相关政策限制不分红公司的再融资行为。

  比如,2001年3月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中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如其最近三年未有分红派息,且董事会对于不分配的理由未作出合理解释的,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当对此重点关注并在尽职调查报告中予以说明;2006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新股须符合“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2015年8月,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银监会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其中指出,为进一步优化现金分红制度,提高分红水平,要求上市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但A股仍然不乏一大批“铁公鸡”。

  在兴业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王德伦看来,引导“铁公鸡”分红并不容易,困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中国股市个人投资者数量占比大,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约束力相对缺位,公司分红意愿低;第二,根据伊查克·爱迪思的企业周期理论,处于成长型的公司派发现金不利于企业的战略发展,成熟型的公司分红有利于公司价值提升,因此在分红问题上,监管机构面临两难境地。管,有可能误伤公司成长,导致投资者不满;不管,有可能纵容“铁公鸡”并导致大股东挤占挪用严重。

  此外,财经评论员皮海洲表示,上市公司分红并非越多越好。监管部门有必要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的上限要作出规定,如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利润的60%,避免上市公司的利润被分光败光。

  “在现金分红问题上必须进行规范化监管,要树立正确的分红理念。尤其是监管部门不能一味引导上市公司多分红,在这个问题上,需要上市公司根据各自具体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决策。比如,对于成长型企业,可以少分红多送转股,而对于成熟型企业,则以现金分红为主。而不论是分红还是送转股,关键在于规范。”皮海洲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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