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改” 银保监会通报两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六大问题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9-04-20 00:55:44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姜鑫

  针对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问题,银保监会再度出重拳。

  经济观察网记者获悉,为了切实抓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全面加强公司治理监管,银保监会对近期发生重大风险的两家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向全行业进行了通报。

  据接近监管的人士透露,前期,金融领域发生一些重大案件,反映出公司治理失效导致部分金融机构风险积聚,银保监会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监管工作,希望各级监管部门、各金融机构从两家重大案件机构公司治理问题中深刻汲取教训、对照反思,切实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2019年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要求, 对照梳理本机构、本监管领域存在的公司治理改革和监管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两家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问题体现在六个方面,包括党建未能和公司治理有效结合,党的领导虚化弱化;“两会一层”没有发挥稳健决策和有效监督作用,治理架构有形无实;股权管理不规范、关系不清晰,股东行为不合规不审慎;大肆进行不当利益输送,关联交易管控薄弱;发展战略盲目激进,发展模式粗放,业绩观扭曲;无序设立非金融子公司,盲目扩张,风险积聚,集团管控失灵等。

  据了解,在通报“两会一层”未能发挥作用的违规行为时,银保监会提到某公司董事长越权经营、把持董事会进行决策,董监事履职不规范,董事履职能力不足为董事长“马首是瞻”。

  在提到股权管理问题时,银保监会通报了某机构股权清晰类股东占比仅为20%,并存在违规质押行为的现象;某机构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增资把关不严,部分子公司存在股东以“空手套白狼”方式瓜分金融资产的问题。

  在关联交易问题上,存在通过设立非金融子公司或者利用层层嵌套的金融产品等手段,绕开监管向关联方输送资金;为规避监管,将实质性业务包装为内部资金拆借行为。银保监会就其中一家机构进行了举例:某机构集团公司持有某公司40%股权且派出董事长,但将与该公司之间的资金交易作为内部资金拆借处理,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资金被挪用,为相关企业进行利益输送。

  对于公司经营方面的问题,银保监会批评了某机构盲目追求多元化发展,业务发展偏离主业,过度追求金融综合化经营、考核激励过度追求经营业绩等行为。

  无序设立非金融子公司也是银保监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例如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设立大量非金融子公司、项目公司、通道公司,将资金违规投向高风险领域,并向关系人输送利益;利用子公司透支信用大肆发债等行为均被批评。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