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评论格力电器控股权转让:高度竞争的商业类企业可以控股也可以参股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9-04-16 10: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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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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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4月16日在央企一季度发布会上,对于格力电器在大股东股权转让后可能将不再是国资控股的问题,彭华岗表示,在推进混改上,国资委一开始就提出,对于处于高度竞争领域的商业类企业的改革要求是,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关键是要根据市场情况、企业发展情况。在混改监管权限上,地方国企的监管主要是在地方,只要有利于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市场竞争力提高、国资保值增值,我们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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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委谈格力股权转让:高度竞争的商业类企业可以控股也可以参股

  混改的权限在地方。这类企业可以绝对控股,也可以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

  格力集团的股权变更一事正式得到国资委回应。

  4月16日,国新办举行发布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介绍中央企业2019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

  有关格力集团转股15%,是否会影响国资控股事宜,彭华岗表示,对于高度竞争领域的商业类企业,国企改革的要求是可以绝对控股,也可以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关键是根据市场情况,企业发展情况,混改的权限在于地方。

  “可以、可以、也可以!”彭华岗强调。

  “只要有利于这个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我们都是支持的。”彭华岗表示。

  据了解,4月8日,格力集团发布公告称:根据国有股权转让有关规定,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总股本15%股票。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将发生变更。谁将接盘格力,成为资本市场上的关注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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