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晚间,大理药业(603963)发布年报,“两票制”政策的实施,增加了公司药品价格,但同时也销售费用大幅上升,最终公司2018年增收不增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1亿元,同比增长47.2%;归母净利润为1070.05万元,同比下降75.93%;扣非后的净利润为232.22万元,同比下降93.73%。大理药业表示,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涨近50%,主要是因为“两票制”全面推行后,产品销售价格上浮。
公司归母净利润2018年同比大幅下挫,大理药业表示主要是因为:第一,受医保控费措施、用药限制政策的影响,公司报告期销量同比明显下滑;第二,为及时消化库存,公司减少了生产计划,产生大额减产停工损失。双重影响导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75.93%。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2018年3月《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发布,通知明确指出“2018 年,各省份要将药品购销‘两票制’方案落实落地,推进数据共享、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所谓“两票制”是指,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从而减少流通环节的层层盘剥,并且每个品种的一级经销商不得超过2个。
事实上,虽然“两票制”在全国范围内的全面实施提升了公司主导产品的销售价格,同时胞二磷胆碱注射液恢复生产并上市销售形成了新的增量,公司营业收入大幅提升,但是由于销售模式的转变,销售费用在原代理制模式下由代理商承担转变为由公司承担,导致销售费用同比大幅增长。
“两票制”实施之前,公司销售模式采用区域代理制,即公司通过各区域代理商将产品分销到各家终端医院,公司负责生产和区域代理商管理,获取生产和销售环节利益,代理商负责区域渠道开拓、市场和学术推广工作,获取区域销售环节利益,配送商负责将药品配送至终端医院,获取固定比例(行业惯例一般为药品终端价格的 8%-15%)的配送收益。
“两票制”全面实施后,公司继续负责生产、区域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但产品不经由代理商流通,而是由公司直接销售给配送商,并由配送商直接销售至医院,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单价提高至原代理商向配送商销售的价格。这一模式的调整让销售费用由原代理商承担,完全转移至公司自身,导致公司销售费用支出大幅增加。
2018年年报显示,公司在销售渠道开拓、学术推广等销售费用方面支出2.5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8.35%。
总得来说,“两票制”的改革导致公司收入费用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产品销售单价随着“两票制”的实施有所上浮,同时公司承接原由代理商负责的渠道管理、学术推广等工作,销售费用相应增加。
此外,“两票制”实施后公司由招商代理模式向直配销售模式的过渡和转变,导致其收款模式部分已经由“先款后货”转变为“先货后款”,公司应收账款大幅增加,可能会存在因应收账款无法按时收回导致的信用管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