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调整债券上市期间交易方式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9-03-30 06: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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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刘昌源

  3月29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关于调整债券上市期间交易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改动为,上市债券触发交易机制调整情形后,交易方式将不再采用集中竞价交易。

  具体而言,在上交所公开发行上市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以下简称债券),上市时同时采取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的,如存续期内债券信用评级调整为AA级(不含)以下或者发生该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认定的其他情形的,交易方式应当调整为仅采取报价、询价和协议交易方式。深交所则将触发交易机制调整情形的债券的交易方式,由同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调整为仅采取协议大宗交易方式。

  去年底,沪深交易所发布新修订的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明确根据市场情况和债券资信状况的变化,交易所可在债券上市期间动态调整其交易机制。

  深交所新闻发言人介绍,本次制定并发布该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债券风险管理制度,推进交易所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针对上市债券出现债券信用评级调整为AA级(不含)以下的情形,应调整其上市期间的交易方式,仅允许其采取协议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上市债券交易方式调整符合其风险特征,有利于更好发挥市场机制,维护市场流动性,防范化解债券信用风险。

  债券触发交易机制调整情形后,投资者交易方式将发生相应变化。深市方面,投资者可以采用意向申报、定价申报和成交申报方式,债券申报价格范围为前一交易日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的上下30%,且单笔交易数量或交易金额应当符合该所规定的大宗交易最低限额。同时,考虑到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下,投资者可能持有的债券数量和债券金额低于大宗交易最低限额,该通知安排了一次性卖出机制,该类投资者可以一次性卖出其所持有的全部债券。

  此外,由于债券信用评级已调整为AA级(不含)以下,债券调整交易机制后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买入,持有该债券的其他类型投资者可以选择卖出或者继续持有。

  上交所相关规定于发布之日起实施。深交所相关规定将于2019年4月4日起实施,首批调整交易方式的债券将于2019年4月8日起停牌,并于复牌之日起调整为仅采取协议大宗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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