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38亿并购案现纠纷 交易双方互告对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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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2 06: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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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王雪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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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禾集团11日晚披露与收购标的沃得宝华的法律纠纷,这笔总价38亿元的交易,目前进展是,交易双方同时将对方告上了公堂。

  2017年9月14日,泰禾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苏泰禾锦城置业有限公司(简称“锦城置业”)与沃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沃得重工(中国)有限公司、江苏沃得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沃得起重机有限公司 (以上四家公司合称为“出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收购出让方所持江苏沃得宝华休闲度假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沃得宝华”)100%股权,锦城置业以合计31.79亿元受让沃得宝华100%股权,同时,锦城置业需向沃得宝华提供6.24亿元股东借款,专项用于沃得宝华偿还原股东及关联公司、公司认可的其他第三方的相关债务。交易对价合计为38.03亿元。

  截至目前,锦城置业受让沃得宝华100%股权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锦城置业已支付共计25.65亿元交易对价款,包含向出让方支付的19.6亿元股权转让对价款以及向沃得宝华提供的6.05亿元股东借款。目前沃得宝华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尚处于筹备阶段。近日,锦城置业与沃得宝华原股东方却发生了涉及股权转让及项目开发事项的诉讼,使交易的后续进展以及项目的开发运营受到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锦城置业作为原告对股权出让方(被告)提起的诉讼是,被告存在多项严重违约情形,使原告至今无法对标的物业进行建设开发,要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之前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判令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及目标公司债务承担价款25.65亿元,并赔偿原告违约金及损失4.32亿元。

  另一方股权出让方对锦城置业提出的诉讼是,根据此前协议,截至2019年1月14日,锦城置业尚有4.58亿元二期股权转让款未向原告支付,要求判令锦城置业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共计4.58亿元及违约金6788.84万元,合计5.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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