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同仁堂公告称,公司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408.82万元。根据上述处理,预计将减少同仁堂蜂业2018年度营业收入约1456.29万元,减少利润总额约1.13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5778.65万元。
同仁堂公告称,大兴区食药局经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2018年10月起生产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入市场,没收违法所得11.17万元,没收蜂蜜3300瓶。同时吊销同仁堂蜂业食品经营许可证,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公告称,将受让本公司所持同仁堂蜂业股权,本次受让将以2018年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和收益法。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同仁堂蜂业总资产1.82亿元,净资产5857.40万元,收入2.65亿元,净利润亏损1.14亿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同时,公告称,公司董事刘向光因工作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其辞任自2019年2月11日起生效。
财务数据显示,截止2018年3季度,同仁堂蜂业营业收入为1.97亿元,净利润亏损为87.3万元,其营业收入占本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未经审计)104.77亿元的1.88%,本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净利润(未经审计)为14.49亿元。
截至今日收盘,同仁堂涨1.74%,报27.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