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长银罚字〔2019〕第1号)显示,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三湘银行)存在可疑交易监测机制不完善、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5宗违法行为,遭长沙中心支行处罚。
经查,湖南三湘银行可疑交易监测机制不完善,间接为非法行为提供支付结算服务。长沙中心支行决定对湖南三湘银行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8.00万元,并处以人民币148.00元罚款,对湖南三湘银行2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分别处以人民币5万元罚款。
湖南三湘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未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长沙中心支行决定对湖南三湘银行处以人民币116.00万元罚款;对湖南三湘银行3名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处以人民币4.80万元、4.20万元、1.40万元罚款。
以下为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