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科创板根据板块定位和科创企业特点,设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相应设置投资者适当性要求,防控好各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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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科创板征求意见稿!投资者准入门槛50万元 不再设置暂停上市!
证监会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科创板明确上市公司不适用单一的连续亏损退市指标
1月30日讯,《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指出,明确科创板公司不适用单一的连续亏损退市指标,授权交易所制定能够反映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组合退市指标;授权交易所在现有交易类退市指标基础上增加市值类退市指标;规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且在规定期限内未改正的,交易所可以终止其股票上市。程序方面,科创板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退市程序更为简明、清晰。
科创板不再设置暂停上市
程序方面,科创板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退市程序更为简明、清晰。
科创板征求意见稿:投资者准入门槛50万元
证监会网站公布了科创板征求意见稿。对于市场关注的投资门槛,意见稿中指出投资者准入门槛50万元,另外鼓励中小投资者通过公募基金参与。
科创公司并购重组由交易所审核,涉及发行股票的,实施注册制
根据《实施意见》,科创公司并购重组由交易所审核,涉及发行股票的,实施注册制;同时,考虑到科创板对行业、技术等方面的特别要求,要求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须符合科创板对行业、技术的要求,并与现有主业具备协同效应。(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