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22日消息,财政部、证监会近日发布关于不授予中财宝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证券评估资格的决定。
决定指出,根据中财宝信10月18日提交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财宝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亚会C审字(2016)0836号)及《中财宝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专项审核报告》(亚会B专审字(2016)0718号),中财宝信2014年评估业务收入为535.97万元。经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实地检查,认定中财宝信2014年评估业务收入为410.96万元,不符合财企〔2008〕81号文件“一、关于证券业务评估资格的申请条件”第二项第7款“最近3年评估业务收入合计不少于2000万元,且每年不少于500万元”的规定条件。决定不授予中财宝信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