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箍咒”来了!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忽悠式回购难了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9-01-14 00:14:33
  • 点赞
  • 90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择远

  1月11日晚间,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这是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

  通过观察,笔者注意到,一方面,实施细则通过增加股份回购情形、拓宽回购资金来源、适当简化实施程序,为上市公司更灵活、更便捷实施股份回购“铺路搭桥”。另一方面,针对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市场约束和监管介入相结合的双重预防机制,最终推动形成长效、共赢和可持续的市场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两个交易所发布的实施细则,均明确上市公司应当合理安排回购股份的数量和资金规模,并在回购方案中明确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另外,实施细则还明确,回购股份拟用于注销的,不得变更为其他用途。

  笔者认为,这给“忽悠式”回购戴上了“紧箍咒”,使得未来的回购具有更好的目的性。

  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在业界看来,向市场传递的是公司股价被低估的信号。特别是在市场波动较大时,回购是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有助于稳定股价。同时,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回购规模扩大,意味着大量回购资金将流入市场,这就有助于改善市场资金面。

  但是,市场上也不乏一种现象:有的上市公司在股价大跌之时发布股票回购计划,其中不乏豪言壮语者,推出巨额回购计划。但是,在股价企稳之后,曾经的豪言壮语者又找各种借口终止计划,到最后使得回购计划不了了之。在这些上市公司眼里,宣布推出回购计划,或许只是权宜之计,只是把回购当做稳定股价的“利器”,给投资者画了一个很大的“饼”,而这个“饼”却是摸不着、吃不到的。

  究其原因,其一,因为股票回购需要掏出真金白银,有的推出回购预案的公司并不具备实施条件,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回购。其二,不乏有的上市公司根本就没把当初的回购计划当回事,甚至是跟风之举。

  这种“忽悠式”回购行为,不光侵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危害着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因此,对投资者而言,一定要提高警惕,要区分回购类型并结合公司基本面综合判断。同时,也需要监管部门加以严厉监管。特别是那些股份回购预案的信息披露内容不完整、不审慎,存在后续执行缺乏约束力、执行效果差、容易误导投资者、引发市场质疑的,更要加以严格监管、严厉查处。如果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惩罚力度。

  正如上交所相关负责人所言:将强化回购自律监管,防范和严肃查处利用回购实施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新股份回购制度的正向作用,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相关报道>>>

  回购动真格 50天内有321家公司出手

  详细解读>>

  回购细则正式落地!四大看点,严防“忽悠式回购”!已有300多家公司出手回购

  重磅!回购细则正式落地 回购方案需明确规模 新增4项减持约束措施 3个月内必须明确回购用途

  超重磅!股份回购细则落地 回购股份出售、回购期间减持、忽悠式回购 三大关注点均已明确

  回购新规一图看懂!回购规模、用途、减持约束等都有 明确 “不当套利”被封堵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