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银保监系统一日公布40张罚单 广发分行遭罚130万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8-12-31 00: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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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近日,湖北银保监局网站(原湖北银监局网站)更新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发现,截至目前,湖北银保监系统(包括原银监系统)已累计开出超过140张罚单,罚款总额超过1593万元,其中对机构罚款1550万元。而仅仅12月26日一天之内,湖北银保监系统(包括原银监系统)就公示了40张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当时的湖北银保监局筹备组12月13日开出的“一号罚单”,“鄂银保监筹银罚决字〔2018〕1号”也出现在了12月26日公布的40张罚单中,这张开给了广发银行湖北分行的罚单罚款金额达130万元,为2018年以来湖北银保监系统开出的最大罚单。


  此外,在这40张罚单的处罚对象中,也包括邮储银行和浙商银行的分支机构。其中,邮储银行武汉市分行被罚70万元,邮储银行黄石市分行被罚45万元。而邮储银行黄石市分行更是多达15人受罚,其中有人因大案风险被终身禁业。


  广发银行武汉分行收最大罚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12月26日总额510万元的罚款中,对金融机构罚款总额为495万元。


  “一号罚单”针对广发银行武汉分行的处罚事由为“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业务贸易背景审核不严导致贷款形成不良”“贷款五级风险分类不准确”“票据贴现业务审查不严导致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罚款金额130万元。万超、熊晨子分别因负有管理责任和承办责任,被予以“警告”处分。


  而年内的第二大罚单(金额100万元)则由湖北银监局于今年5月份开出,处罚对象同样是广发银行武汉分行。


  根据2018年5月31日公布的“鄂银监罚决字〔2018〕9号”处罚信息表,此次处罚的案由是“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企业;通过搭售债权转让协议,导致贷款资金违规承接问题资产,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郭秋明、黄志雄均因承担管理责任而被予以“警告”处分。


  邮储银行黄石市分行15人被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在12月26日公布的罚单中,浙商银行武汉分行和邮储银行武汉市分行也收到了由当时的湖北银保监局(筹备组)于12月13日开出的罚单,罚款金额分别是30万元和70万元。其中,对浙商银行武汉分行的处罚事由为“同业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未严格比照自营贷款管理,导致部分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公司”。


  而对邮储银行武汉市分行的处罚事由则为“对应收账款质押账户监管不到位,导致风险缓释措施悬空;对理财销售人员管理不到位,导致不具备销售资质人员违规销售理财产品。”


  此外,在此次公布的40张罚单中,邮储银行黄石市分行还因“在监控管理、安全隐患整改、保安管理、员工行为风险处置、大额现金调拨制度执行等方面内控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辖内支行发生重大案件风险”被荆门监管分局罚款45万元。卢忠忠、许文顺、王敏、陈亚君、张明、舒美玲、张远斌、陈蕾、潘峥嵘、陈岚娟、宋瑞凌、石义刚、周瑞兵、蔡国成、曹强等15人也受到处罚。其中,卢忠忠因“对邮政储蓄银行阳新富水支行重大案件风险负直接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宜昌市分行因“案件信息没有及时上报、内控管理不到位”被宜昌监管分局罚款45万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荆州市分行因“贷款附加条件、违规收取风险准备金和法人保证金”被荆州监管分局罚款20万元。


  洪湖农村商业银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贷款形成风险”被荆州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还因“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消费贷款被挪作个人按揭首付”被荆州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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