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违约一周 洛娃集团四大股东之一董雪梅清仓减持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8-12-17 18: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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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近日,在债券违约几天后,洛娃集团股权发生变动,作为公司高管、四大股东之一的董雪梅退出。

  北京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显示,到12月11日,上述股权变动已经完成。12月14日,新京报记者致电洛娃科技集团信息披露负责人电话,对方记下了新京报记者的问题。12月17日,新京报记者再次致电,对方仍未回应。

  据洛娃集团发行文件披露,董雪梅,女,1976 年 2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公司总经办秘书、总裁秘书、董事会秘书职务;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据洛娃集团近期发行文件显示,洛娃集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胡克勤,占集团 81.31%的股权,另胡静竹、李桂玲和董雪梅分别持有公司 15.99%、1.35%、1.35%的股权。

  进入12月,应于12月6日兑付本息的洛娃科技2017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简称:17洛娃科技CP001)没能按期兑付,构成实质违约,标志着洛娃集团的资金问题走向公开化。

  12月7日晚,上海清算所公告称,已收到“17洛娃科技CP001”的付息资金2250万元并完成代理付息。洛娃方面承诺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3亿本金的兑付。

  目前,洛娃集团正在寻求走出危机。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在违约之后,洛娃集团董事长胡克勤回应称,“此次债券未能及时兑付,主要是因为在17洛娃科技CP001兑付之前,公司已经与一家银行签署了贷款合同,但是,在用款时该银行突然称暂时不能拨付放款资金,导致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猝不及防。”

  胡克勤称,12月8日,公司召集核心领导班子成员开了一整天的会议。首先,第一时间给公司经营部门开会,即使公司出现暂时债务压力,一定要确保公司继续专心将生产做好,将产品做好,保证员工工作不受影响;第二,目前公司正在积极跟政府接洽,希望从政府层面能够获得帮助和支持;第三,公司也在积极与其他金融机构接触,希望可以获得帮助;第四,集团其他产业链部门也在积极筹措资金,确保缓解公司现金流压力。

  据介绍,洛娃集团成立于1995年,自成立以来,秉承“实业报国”的企业使命,现已发展成为集日化、食品、旅游地产三大产业于一体的大型多元化企业集团。

  12月10日,国泰君安证券发布报告称,洛娃集团货币资金充裕却突发违约,并出现高货币资金与高债券融资并存的异常,公司财务数据真实性存疑。

  国泰君安证券列出的理由有三:(1)经营良好却无法偿债。洛娃科技各板块的经营情况良好,内部现金流充裕,却出现无法偿债的情形;(2)融资渠道以发债为主。公司债务结构以应付债券为主,银行借款规模小,且借款偏短期,几乎没有长期信贷额度,可能企业在银行方信评体系中资质较差;其三,信息披露违规。洛娃科技曾因债券募集资金违规使用、信息披露违规和会计核算质量差等问题被责令整改,内控体系薄弱。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2017年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洛娃集团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称,“经查,你公司发行的”15洛娃01“、”17洛娃01“部分募集资金未按照募集说明书核准用途使用。根据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但是检查结果显示,你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未实际用于上述核准用途,募集资金存在违规使用的情况。”

  “经查,你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薄弱;部分会计核算和科目使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使用混乱;会计账簿中客户名称有误,部分客户名称与银行流水不符,账簿记录不准确;对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资产的计量未进行必要的减值测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表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针对上述问题立即开展全面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规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我局将视你公司的整改情况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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