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银保监局(原北京保监局)对工商银行(601398.SH)和民生银行(600016.SH)信用卡中心进行了处罚,原因都是存在电话销售保险过程中欺骗投保人。北京银保监局对工商银行罚款30万元,对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罚款30万元。
这两则处罚与往常不同的地方在于,第一,处罚比较重,此前银保监会没有合并时,保监部门对于银行销售误导行为大多罚款几万元,而现在一下就罚款30万元。第二,以往都是处罚银行网点或支行,此番则是地方银保监局处罚银行总部。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无疑在释放严监管的信号,银保监会合并后对金融体系的监管更全面更严密,执法的力度也在加大。
罕见处罚银行总行
近日,北京银保监局公布几则处罚信息,有两则引发关注。
工商银行存在电话销售保险过程中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罚款30万元。
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存在电话销售保险过程中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罚款30万元。
这两家银行被处罚的理由都是欺骗投保人,违反了《保险法》第131条的规定。
对此,工商银行内部人士表示,此处罚主要涉及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针对此事其已进行了整改。
一位险企总部人士认为,这种处罚没有错的,而且依据《保险法》也是对的,但是以前这种处罚是很少见的,之前没有看到过地方银保监局处罚银行总行。
一位曾多年担任某大型保险集团银保部总经理的人士也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在其印象中,地方保监局以前不仅没有处罚过总行,好像也没有处罚过省分行,处罚的对象基本都是银行网点或支行。这可能与在2016年之前兼业代理保险许可证是以支行或网点为主体办理有关。
“但各分行在当地实力很强大,话语权很大,原保监会的分支机构也不愿意轻易碰硬,大家都在很谨慎地行使跨部门监管,这也应该是一个重要因素。”上述人士说。
某中部地区地方银保监局中层向记者坦言,一般来说我们是对违法行为的具体实施者进行处罚,总行一般不做具体经营,所以一般追责追不到总行。
一位接近北京银保监局的人士告诉记者,“这个任务是银保监会授权我们实施的,是银保监会统一布置的专项工作,其他银保监局最近也应该会有这个处罚情况。”
银保业务监管趋严
在几个月前,北京银保监局还对邮储银行(1658.HK)北京大兴区支行欺骗投保人的行为罚款30万元。
无独有偶,在11月份,内蒙古银保监局对光大银行(601818.SH)呼和浩特分行进行了处罚。经查,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2017年代理销售的6份保单,“银保通”系统记载的客户信息与客户投保单填写信息不一致,为此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被罚款10万元,其相关责任人、时任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助理王巍华也被处罚。
12月7日,银保监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共开出10张罚单涉及6家银行,其中5家银行的罚单金额超过千万元,总罚没金额超过1.5亿元。
在新华人寿董事长万峰看来,银保监会的合并解决了过去保险产品处于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夹缝当中,甚至是形成更为复杂的混合产品,不受任何机构监管的情况。“有些产品,银监会管不着,保监会也管不着,或者保监会批准的产品,相关的银监会也管不着,总之就是产品乱象或者是缺失监管这种现象,一定会受到遏制。”
近日,银保监会举行机构改革后新任命局处级干部宪法宣誓仪式,意味着银保监会局处级干部任命已经完成。而据了解,银保监会三定后的26个部门中设有重大风险事件与案件处置局、非银行机构检查局、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等,现场检查的部门增多,这意味着合规经营放到监管非常重要的位置,预计未来监管机构对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会越来越重。
某保险公司高管认为,“之前银保监会没有合并,原保监会对保险行业内的企业执法力度较大,对保险行业外的企业执法力度较小,所以对银行的处罚可以说只是告诫而已。现在银保监会成了一家,银行也是北京银保监局的监管对象,对银行的监管执法就变成了对内的处罚。”
“银保监会合二为一,金融监管将会更全面更严密。去年银保监会提出了防风险、治乱象、强监管等1+4系列文件,执法力度大大加强了,对监管对象顶格处罚的案例将会很常见。”该保险公司高管说。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