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裁员企业返还50%失业险”一举多得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8-12-06 04:51:1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冯海宁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其中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加大返还力度。

  虽然我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但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有可能影响到就业。众所周知,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所以,出台上述《意见》及时而必要。从主要措施看,支持企业稳定发展、鼓励支持就业创业、积极实施培训、及时帮扶下岗失业人员,符合社会期待。

  其中,《意见》把支持企业稳定发展作为促进就业的“头号措施”,可谓抓住了关键,因为“促就业”的核心是“稳企业”——仅民营企业对新增就业贡献率就高达90%。而在“稳企业”措施中,把“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可返还50%失业保险费”作为重要措施,值得多维度解读。

  从企业员工角度来说,此举有望“保饭碗”。由于此项政策指向非常明确,即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才可以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这意味着企业符合该规定才能享受返还待遇。那么,部分有裁员倾向的企业就会慎重考虑,这自然有利于稳就业。

  对稳定就业的企业来说,此举既是社保补偿,也是变相社保降费,可减轻企业负担。经过多轮减税降费后,企业负担相比过去大大减轻,但企业社保负担仍然较重。而返还50%的失业保险费,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社保负担。而且,“返费”还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对困难企业加大返还力度,其实是在帮助这类企业走出困境。一方面是因为返还失业保险费对企业有“稳军心”的作用,等于给员工增加信心,而员工是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的关键因素。另一方面,相当于给企业一笔帮扶资金,对困难企业犹如“雪中送炭”。

  同时,此举对于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也有积极作用。原因是,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50%的失业保险费,既有利于企业稳定发展,为经济增长做出贡献,也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因为保就业就是保企业员工收入,员工有稳定的收入才有稳定的消费。

  当企业稳定发展,员工稳定就业,也为我们应对当前及今后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创造了有利条件。另外,当《意见》中的种种措施与其他方面出台的相关措施叠加,必将释放更大的能量,不仅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也为经济长期稳定增长储存了潜能。

  就在最近,财政部、税务总局、人社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进一步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广东省政府也出台了进一步促进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据说,更多地方正酝酿更大力度稳就业政策。

  当然,无论是上述《意见》还是其他稳就业政策,如何确保落地不打折扣,值得我们思考。以“不裁员返还50%失业险”为例,可能还需要详细的配套政策,比如不裁员和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都返还50%失业险,还是情况不同则返还比例不同,有待进一步明确。

  再如,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加大返还力度”具体如何操作,返还力度如何确定,恐怕也需要明确操作尺度。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