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2宗操纵市场案作出行政处罚(周五例会要点汇总)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8-11-16 17:14:09
  • 点赞
  • 3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证监会发布

  11月16日,证监会例行发布会要点如下:

  1、证监会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乙二醇期货交易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证监会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乙二醇期货交易,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12月10日。证监会将督促大连商品交易所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乙二醇期货的平稳推出和稳健运行。

  2、证监会:对2宗操纵市场案作出行政处罚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裕鼎公司操纵“湘油泵”案作出处罚,没收裕鼎公司违法所得13,764,541.57元,并处以41,293,624.71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江瑜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胡菊华、吴惠玲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10万元罚款。上海证监局依法对北京大观操纵“浙江鼎力”案作出处罚,没收北京大观违法所得277,664.63元,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志霖、张海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详见证监会及相关证监局网站)

  上述案件中,裕鼎公司控制使用25个账户,采用集中资金优势及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间交易、虚假申报等手段操纵了“湘油泵”股票;北京大观控制使用包括4个信托产品账户和1个收益互换产品账户在内的账户组,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尾盘拉抬等方式操纵了“浙江鼎力”股票。

  证监会将对操纵市场违法行为保持一贯的高压打击态势,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执法,惩处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人,警示市场相关方律己慎行,维护资本市场发展秩序,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证监会修订发布发行股票并购重组相关内容规定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服务实体经济,落实股票停复牌制度改革,减少简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预案披露要求,证监会于近日修订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8〕36号)。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一是聚焦主要交易对方和交易标的核心要素的披露。不再要求披露交易对方业务发展状况、主要财务指标和下属企业名目;对海外并购、招拍挂等交易允许简化或暂缓披露相关情况。二是增加中介机构核查要求弹性。允许中介机构结合尽职调查的实际进展披露核查意见。三是在已明确交易标的的前提下,不再强制要求披露标的预估值或拟定价,便于交易各方更充分地谈判博弈。四是在充分披露相关风险的前提下,不再要求披露权属瑕疵、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对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预计影响,相关主体买卖股票自查情况。

(文章来源:证监会发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