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现金流去哪儿了?
证券市场周刊
2018-11-15 16:05:34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格力电器在销售环节收了经销商大量银行承兑汇票,在采购环节背书转让给供应商,体现在现金流量表上,就是经营活动收到的现金低于营业收入。

 

本刊特约作者  方烈/文

 

细心的朋友咨询了一个问题:格力电器(000651.SZ)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差别为何那么大?他统计了公司连续八年的数据(见表),发现“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营业收入”多年来在70%左右波动。

 

而正常情况下,如果不考虑预收、应收,则应该在117%左右才属正常(营业收入加17%增值税),比如飞科电器(603868.SH)。

 

如果说某一年度出现差异尚属正常,但在考虑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因素后,格力电器几年下来累计差额亦接近2000多亿元,这些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去哪里了?

 

还是应收票据!

 

公司在销售环节收了经销商大量银行承兑汇票,在汇票到期前,公司如果不去贴现(或质押),是不会有任何现金流入,而在损益表上就体现为营业收入,在资产负债表上则体现为应收票据。

 

但公司不去贴现并不意味着将银行票据锁在抽屉里,实际上,由于公司所收到的汇票接近100%都是银行承兑汇票,信用度高,因此公司很快将其中的一部分在采购环节背书转让给供应商,用以支付货款,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票据虽未到期,但公司已经将票据的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供应商并终止确认,而票据到期后,票据持有人持票向出票行托收,持有人收到款项则和格力没有关系,格力在此交易环节因此就并未体现有现金流入。

 

关于企业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对于贴现或背书的应收票据账务处理问题,证监会会计部曾于2015年回复其初步意见:“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为例,若票据在贴现时终止确认,则贴现取得的现金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但背书转让却未提及,毕竟,贴现有现金流入,而背书转让则没有,二者还是有差别。

 

以格力2017年年报为例:当年营业收入为1500亿元,如果考虑到增值税,则大致应该收取的现金为1755亿元,而实际上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仅为1076亿元,相差679亿元,但公司在年报中同时披露其“使用票据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累计金额为647亿元(公司应付票据余额绝对数和变动都较小,可以推断大部分应是收到经销商票据再背书转让给供应商),再综合考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科目,则数据就平了。

 

与此同时,可以看到公司利润表之“营业成本”和现金流量表中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差额同样很大,但如果考虑到“使用票据购买商品接受劳务”这个因素,便释然了!

 

再回头看看飞科电器,其“应收票据”多年为零,因此经营活动收到的现金流就和营业收入完全匹配了。

 

格力在财报附注里面披露了“票据支付情况——使用票据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具体数据,而很多公司并未有提及,缺乏高质量的信披,不能称之为优质股!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作者声明:本人不持有文中所提及的股票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的财富号 2018-11-15 16:00) [点击查看原文]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