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进一步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8-11-09 19:06:1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记者刘玉龙、刘慧)证监会9日修订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进一步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鼓励技术创新,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


  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介绍,修订后的监管问答明确了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监管要求。其中,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充分论证其合理性。


  此外,监管问答对再融资时间间隔的限制做出调整。高莉说,允许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受18个月融资间隔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6个月。


  高莉表示,证监会将依法全面从严加强对上市公司融资的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切实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文章来源:新华网)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